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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墙体渗水,业主四年难维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6-07-09 09:36:39

  城固县一小区新房交房后还未入住,就出现了墙皮剥落、楼顶渗水、墙体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因联系不上开发商,无奈之下,经多方协调,在保质期内动用大修基金重修了楼体外墙,但业主家中屋顶渗水的问题,已经4年仍无法解决。

  业主:新房还没入住就出现渗水

  2010年,魏女士购买了位于城固县西环一路附近小区的一套新房,让魏女士没想到的是,新房带给她的竟是无穷的苦恼。

  12月10日,魏女士说,小区共两栋7层高的楼,共有住户56户,她家在顶层。2011年春季收房后,就在她满心欢喜进行装修时,却发现墙体总是出现渗水。“工人刚刷完墙,房顶就起了包。”魏女士说,刚开始她以为是施工的问题,便将房顶铲了重刷,但当装修快结束时,一场大雨过后,飘窗和主卧也不同程度出现渗水。

  无奈之下,她将主卧重新进行了装修。就在这时,她了解到,同楼其他住户家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除了顶楼出现渗水外,一些住户家的墙体还出现了裂缝,两栋楼的外墙,也不同程度出现了墙皮剥落、渗水的情况。

  这时,业主们才意识到,他们新购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

  业委会:动用大修基金修葺外墙

  1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魏女士家看到,她家的飘窗和房顶有多处被水浸泡过的痕迹。魏女士的邻居李师傅家不仅房顶有浸泡痕迹,主卧房顶还掉下来一平方米大小的墙皮。

  “除了两栋楼顶层8户业主家存在渗水情况外,有的业主家墙体还出现了裂缝,楼面墙壁涂料都出现剥落掉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陈晓丽说,小区2011年春季交房,入住不久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为此,业主们多次找到城固县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及时维修。

  “开发商不愿意修,还是施工单位给了5万元。”陈晓丽说,无奈之下,2014年底在县房管局协调下,他们用开发商在县房管局留下的3万元押金,并动用了8万元大修基金,业主自筹2万元以及房管局垫付2万元,加上施工单位给的5万元,总共筹集了20万元,将小区所有外墙重新进行了修葺。

  但由于楼顶质量问题,两栋楼8户居民家至今仍遭受着渗水苦恼。4年来,这些业主到城固县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始终没有结果。

  房管局:一直联系不上开发商

  “开发商一直联系不上,我们也是受害者。”城固县房管局一陈姓局长说,小区的开发商是陕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当初小区建设时,占用了县房管局的公房,小区建起后,开发商赔付了县房管局多套房屋,“所以我们也是受害者。”

  陈局长说,小区交房后,房屋确实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县房管局在接到业主投诉后,多次寻找开发商却一直找不到。“楼顶渗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们也没有办法。”陈局长说,小区交房不久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明显是房屋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现在仍处于保修期内,所以开发商有义务对小区进行维护。

  “当初竣工验收,是城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的,现在出了问题,应该让他们找开发商。”陈局长说。

  质监站:验收时外墙及楼顶完好

  为何小区刚交房就出现墙皮剥落、楼顶渗水、墙体开裂的情况,小区当初是如何通过竣工验收的?

  对此,城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位徐姓站长说,“验收时很多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肉眼也看不出来。”徐站长说,该小区建成验收时,外墙以及楼顶都是完好的,而楼顶渗水也是需要时间才能暴露出来,所以交房一年后,他们才接到了业主投诉。“我们还专门到咸阳去找了开发商,可一直没找到开发商,目前,我们正通过咸阳房管部门以及省住建部门在联系开发商,”徐站长说。

  华商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开发商——陕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却始终未联系到。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明说,只有超过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的,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动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现在明显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不仅应该维修楼顶,还应将修复外墙的费用一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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