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购房指南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 正文

购房知识:集资房延迟交房 可要求单位担责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56:39

南岸区肖女士问: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前单位集资建房,我与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今年3月交房。可是直到现在,单位的集资房都未能交房。请问,我是否可以按照买卖合同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赵柏林律师答:职工与单位所签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双方之间为买卖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不按时交房,职工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今日,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咨询。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师咨询,也可以直接前往本报热线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