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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视察力促拆迁安置工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6:26

  近日,拱墅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拆迁安置工作。视察组实地察看了运河新城西杨地块安置房和半山桃源地块安置房,并听取了区政府负责人关于2009年拆迁安置工作的情况汇报。

  拱墅区今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体现了“快、多、好”:一是拆的快。各建设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村(社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拆迁工作,至10月底前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实现拆迁住户2534户,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呈现“拆迁总量大、工作成效好、征迁氛围浓”的特点,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建的多。开、竣工量(开工64万方、竣工39万方)创历史新高,通过科学、合理的择地布点建设安置房,努力做到拆、建同步,尤其是西杨地块安置房建设创造了当年开工当年结顶的新纪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安置的好。安置房建设的又快又好,保证了整个回迁安置平稳有序,目前为止已安置回迁户738户,能顺利完成全年回迁安置1000户的任务。

  为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为今后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谋划好明年工作,视察组提出9条意见建议:

  1、拆迁任务要早定。今后的拆迁工作对象主要在农村,农户过渡相对困难,区政府要尽早制定拆迁任务,让拆迁户早有思想准备、早有过渡打算,拆迁主体要在工作上早安排、思想上早发动、措施上早制定。

  2、依法拆迁要规范。属于市级项目要积极向上反映,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区属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完全做到手续完备、依法办事。

  3、拆迁政策要公平。要认真研究单个项目、多个项目、年初制定、临时制定等政策的平衡,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4、开竣工面积和拆迁量要相对平衡。各建设单位要综合考虑之前已拆迁户数和下步预拆迁户数的总量,统筹匹配好开竣工安置房面积,防止拆的过多建的过少,造成逾期回迁。

  5、安置房建设要民主透明。在规划选点、平面布局、结构设计时要“阳光”操作,努力落实好“四权”:一是知情权,让百姓了解工程的概况、进度;二是表达权,让百姓有积极反映、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三是选择权,要充分尊重百姓的选择;四是监督权,要接受百姓对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监督。

  6、质量保障体系要健全。政府要从制度层面上创新质量保障,建立起从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一系列的质量保障体系,要让镇(街道)、村(社区)代表或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监督。

  7、超期回迁要缩小。居民安置周期24个月、农民安置周期30个月的要求与高层建筑建设周期必须36个月以上相冲突,存在不合理性,政府要勇于创新、敢于承诺、自加压力,在新规定时间内按期回迁。

  8、配套设施要同步。交付使用的小区要有相对独立的服务与管理,对配套滞后的小区,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好临时性公建配套。

  9、安置方法要创新。要认真研究多村统一安置和一村多次安置的新情况,并合理解决好道路、河道整治涉及的拆迁户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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