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房产法规 >> 保障性住房政策 >> 正文

关于印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26:26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继续推进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树立窗口良好形象;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动公开住房保障规划,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
  借鉴去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登记条例等重大政策制定的做法和经验,结合《上海“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纲要》大讨论,重点搞好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旧区改造等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政策的公开。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意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住房保障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办公室、保障处、住房发展处、拆迁处、保障中心)
  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继续推进政府信息梳理工作
  进一步梳理完善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全部实现有效勾链。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进一步梳理以往产生的历史信息,按有关规定调整公开属性。(办公室、档案馆、相关处室)
  三、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
  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继续深化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完善、提升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畅通网站新闻发布栏目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媒体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在《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等工作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办公室、物业处、物业中心、信息中心)
  四、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树立窗口良好形象
  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树立政府窗口形象,实现窗口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窗口显著位置张贴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填写样张,并将受理流程、收费标准、窗口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局网站网址等信息上墙公示。编印《目录》、《指南》、知识手册,并将其摆放在窗口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内,供市民取阅。制定窗口工作职责、规程,完善监督和考核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室、档案馆)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收集、分析,积极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编辑部的指导和帮助,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动态。重点围绕去年对各区县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汇总情况,采取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市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办公室、档案馆、相关处室、区县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

<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