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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办不了业主难卖房 房价下跌无法获得补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7:43

因两证一直办不下来,房子有了买主却卖不了。昨日,宏宇绿色新都一业主向记者反映无法卖房的苦恼。相关业内人士提醒,开发商应承担延期办证的责任。但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目前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房价下跌的损失,还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该业主介绍称,2007年下半年与武汉宏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宏宇绿色新都二期的一套住房。约定08年5月28日交房,但实际交房时间为08年7月31日,开发商只赔偿了部分违约金。因开发商的原因,现在整个二期还无法办理两证。“买主出价比较合适,但要求有两证,可我现在办不了,这可怎么办。万一再卖的时候,价钱更低,开发商是否应该补偿我的损失?”

  宏宇公司客服部负责人叶先生表示,两证无法办理确实是公司原因造成的。主要是资金拨付没有到位,相关手续还未办理。对于延期办证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公司会按合同给予赔偿。

  湖北中品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云蛟认为,该业主可就延期交房、延期办证向开发商索赔,并要求开发商限期协助办理两证,赔偿额度按照合同上约定赔付。若合同中违约金不合理,可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两证,导致房子无法出卖,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如果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此种情况的损失赔偿,则按合同来;否则,因难以计算实际损失,即使起诉也难以得到法律支持。不过,业主有权拒绝入住,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房价的涨跌属于市场行为。像上述业主这类情况,若向开发商索赔,目前暂难得到相关法律条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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