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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手捧物权法 反对物管停车位收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54:24



业主手捧物权法 反对物管停车位收费

《物权法》于日前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它对于小区业主权益的规定,使业主与物管公司经常存在的矛盾出现了新变化。

前天上午,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华景苑小区的物管公司举行车位抽签活动时,上百名业主聚集一起,拉起标语条幅,反对小区物管公司划定停车位后收费。

业主们翻出了最新出台的《物权法》,指出停车位所有权与收入属于全体业主,物管公司无权收费,物管公司当日举行的车位抽签因此中途而废。

物管公司解释,公司划定停车位收费的申请,经过审批,获得了收费许可。

物管公司表示,《物权法》到10月1日才实施,之前还需要按照政府审批办事。《物权法》规定公共土地属于业主,但并未规定不能收费,实际上,物管公司的收费是取自业主又用于业主的。

对于《物权法》未正式实施之前如何处理这一矛盾,广东的孙烨律师认为,这对权益的确定并没有影响。因为《物权法》只是以国家法律形式确定了以前一些已经存在的规定,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确定了公共用地属于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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