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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范文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54:39

致:牛×× 先生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发的“××·东南郡”项目的支持和认可,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您于2009年5月24日在 “××·东南郡” 定购了东南郡一期4号楼1单元2××室,并于2009年6月3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18××03)。按照该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放款,余款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2009年6月3日起,直至2010年 月 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向您发出了书面的《催款通知书》,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199000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189××3);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您的销售顾问 王 ×× 联系。

  联系电话: 838××666 ;838××505

   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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