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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实现网签自动备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52:54

  呼和浩特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本月初开通网上签订提交信息自动备案,针对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12月8日,记者采访了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史姓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呼市房地产监管部门从本月起,经过对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微机系统升级调整,实现了网上签订后,在提交网签合同信息的同时自动备案。今后在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再加盖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史姓负责人表示,商品房网签合同实现网上系统自动备案后,购房人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购房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及时登录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标准版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该平台办理业务,不仅方便了开发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时间,也为购房人提供了所需网签合同办理其他事项的便捷条件。另外,购房人如办理个人小产权时,可委托开发企业办理,也可按相关规定提交所需证件直接前往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部门办理。

  呼市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提醒购房人,如购买有预售许可证或项目有大房本的房屋时,购房人应要求开发商进行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避免开发企业将已出售的商品房再次出售,或将已出售的房屋再进行抵押,损害买房人的利益。另外购房人还需注意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标注有YS证明所购房屋为在建项目,还没有获取大房本属于预售房屋;合同编号为XS证明其项目整栋楼取得大房本,属于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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