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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财产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5:13

</script>  网友提问:

  结婚前买的房子,当时男方有工作单位,找单位开了收入证明,然后贷款买房,房产证写的男方的名字。首付是男方家出的。男方的工资不高,为了贷款顺利批下来,男方的爸爸是共同还款人,并签了个共同还款合同。女方是担保人,也签了字。

  我们2个人每月的收入不多,结婚后,我们每个月给男方爸爸一部分房贷的钱,然后由男方的爸爸去银行交每个月的房贷。所有的单据、交款记录都在男方的爸爸手里。
请问

  1.这房子女方有份吗?(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这个房子吗?什么比例分配)

  2.如果面临离婚,分房子的时候。男方的爸爸一口否认我们以前每个月给钱他 还房贷。(说都是他一个人交的房贷。)这样的情况下,房子是不是女方就没有份了。

  3.避免以上的情况出现,女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怎么弥补,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谢谢了!希望可以多收到些好的意见。

  中律网王建峰律师:你好,该房产在婚前购买依法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产权与女方无关,也不因为婚姻的时间而改变!在婚姻期间有共同还款的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分割还款部分的金额!

  中律网张庆文律师: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金额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所有权不因年限而变化。

  中律网赵波律师: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可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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