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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才知房产证写着“小三”的名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8:20

  纪念“三八”节101周年妇女维权周咨询活动在南城体育公园拉开序幕。市妇联、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市综治办、市女法官协会、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等16个单位联合“摆摊”,发放妇女维权资料、宣传单,现场接受妇女咨询求助。

  3种方法可倾诉

  “姐妹们受了委屈,别憋在心里,可拨打12338维权热线倾诉。”广东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负责人刘秀莲透露,维权站开通三个渠道接访,一是热线电话12338;二是可登陆东莞妇联网,点击“维权与信息”留下咨询问题和联系方式;三是可到莞城金牛路83号市儿童活动中心一楼面对面交谈。

  刘秀莲告诉记者,过去一年,维权站共接到咨询电话1500多个,网站咨询1300多个,妇女来访100多人。其中,恋爱婚姻、劳资矛盾、妇女人身权益受侵犯三类案件最为突出。恋爱婚姻问题占了接访比例的40%,劳资矛盾占10%,此外,还有家庭暴力、强奸等妇女人身权益受侵犯的案件。

  离婚才知有“猫腻”

  作为广东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站长,刘秀莲接触了很多婚姻纠纷案件。她曾接访一宗婚姻案件,妻子连房产证复印件都没有,后来律师帮她查了才知道,房产证写的是丈夫和别的女人的名字。

  刘秀莲提醒说,虽然法律规定,自结婚之日起,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共同处理的权利。但实际上,很多妇女缺乏证据意识,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而在法庭上陷入被动。她希望妇女同胞们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证据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记者 蔡嘉莉)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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