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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证明难住房产继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2:50

  26年前,65岁的父亲外出再也没有回来。如今,有关部门因不能出具父亲死亡证明,女儿迟迟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一套价值15万元的房产。昨日,汉口高女士致电记者称,希望帮其打探这样的事该咋处理?

  高女士介绍,她家在汉口古田三路有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1981年,时年65岁的父亲因神志不清,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多年来,他们一家人多方寻访也没有找到。2003年下半年,母亲也离开人世。作为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她到司法部门办理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可到房管部门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发现需要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父亲走了已经26年,至今也不知道下落,这纸证明可难住了我。”高女士说。为此,她找过父亲所在企业的领导和老同事出具了失踪证明,也到派出所开具了失踪证明,但因没有相应部门能证明父亲已经死亡,所以死亡证明难以拿到,而房产部门又表示没有该项证明,就不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按有关政策规定,该种情况确需继承房产的子女出具父母的死亡证明。

  怎样能获取死亡证明?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某称,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特别程序,即其子女可到法院宣告父亲死亡,该宣告书等同于死亡证明,可解决高女士目前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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