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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6:56

  网友提问:

  你好!我的房子是2000年购买商品房,是贷款买的,当时是0首付,只交了1万元,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没给,只给了副本,后来贷款存折下来就一直还贷,2年以后因开发商对业主产生了纠纷后就没还贷款,后开发商起诉我,叛还贷款,到现在一直没还,我现在还银行银行不收,说是开发商已替你还完!房产证也在他们手里!请问律师:1:现在房子还属于我的吗!2:我想还后边贷款钱着那还!现在我还住在这间房子里,因我没地方住!3:我该怎么解决!

  某网庞某律师:房屋所有权属于你,但是你富有归还开发商垫款的义务,同时还要防止开发商玩花样。

  某网关某律师:房屋还是属于你的,但你得把开发商给你还的银行的钱给付开发商,还钱的同时建议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产证一起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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