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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色、竞争优势与竞争战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0:06
1、城市特色内涵
  特色即为个性,是任何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基础,譬如产品特色、产业特色、饮食特色、服饰特色、地形地貌特色等。城市,不同于企业或者产业、产品,它是一个场所(Place),从这方面出发,一个城市的特色也就是其内容和形式明显区别于其它城市的个性特征,是该城市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社会、经济和环境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以当时所能达到的文明手段,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所创造的有别于其它城市的场所和非场所成果的综合表现。
  关于城市特色问题的讨论,归纳起来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对场所物质空间的讨论,国内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城市特色问题的讨论,不过那时只论建筑形式。第二阶段是对城市的非物质特色的讨论,如文化、民俗、精神、历史等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1988年,建设部明确提出“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各具风格的城市和村镇”①。第三阶段是现今城市的非场所“特色”逐渐受到广泛的关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国际地域劳动分工使得该体系中的城市或者地区形成了独具优势的城市产业特色,当然这种产业特色是建立在各种地方场所特色的基础上的。
  从上述有关城市特色的内涵、不同阶段对城市特色的关注点可见,一个城市的特色由其“场所”特质和“非场所”特质所决定和体现。城市的“场所”特质主要体现在建筑形式、传统空间风貌、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绿化小品、区域环境等方面,而“非场所”特质则主要体现在经济结构、经济组织特色、文化制度及人才、知识、创新等方面。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底蕴与各类城市地域文化、经济、自然相结合而成为发展特色城市的重要特质,一批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或个性的城市脱颖而出,如水乡城市、滨海城市、高原城市、山海城市、沙漠城市等以地理风貌为特色的城市,服装之都、水晶之都、丝绸之都、玩具之都等以产业与资源为特色的城市,以及昆剧之乡、南音之乡、评剧之乡等以地方文化为特色的城市迅速为世界所了解,并为形成、维持城市竞争优势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2、关键资源、核心能力与城市竞争优势
  按照管理学中竞争优势的“资源/能力”学派的论点,城市竞争优势取决于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
  2.1城市关键资源与城市竞争力
  每个城市都拥有独特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城市的竞争优势与城市所拥有的资源直接联系。城市资源是城市竞争优势最直接的来源,但只有关键资源才能带来城市的竞争优势。城市竞争的关键资源就是指那些城市拥有、控制和可以获得并为建立竞争力提供基础的资产。按Barney的观点,关键资源有3个评判标准:①有价值。占有和使用有价值的资源,能够给城市带来潜在的竞争优势。②稀缺性。只有有价值且稀缺的资源才能给企业带来真正的竞争优势,但这种竞争优势能否持久,还取决于这种资源是否具备关键资源必须的第三种属性。③不可模仿和替代性。拥有有价值且稀缺的资源,城市就获得了某种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将持续到其竞争对手成功地模仿或替代了这种资源。因此,有价值、稀缺且难以模仿和替代的资源才能带来竞争优势。
  可见关键资源具有不可交易性(Untra-deble)②,别的城市几乎不可模仿,其它地区无法学习和转移,如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关键资源是历史发展的长期积累,如现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表现为时间的某种函数,其它地区在短期内很难追赶。这些特色和优势,尤其是天然禀赋的比较优势,一直都是区域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而非关键资源则相对不为特定场所所垄断,它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特别在当今流动性强的网络社会里。
  2.2城市内部能力与城市竞争力
  没有资源,竞争力就成为“无米之炊”。但具有相似资源的城市经常在使用资源的效率和有效性方面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因此,一个城市的成功不仅在于其拥有丰富的资源,还在于其拥有隐藏在各种资源背后的配置、开发、使用和保护资源的能力,这是产生城市竞争优势的深层次因素。能力特有的价值之一就在于与城市的无形资产一起构成了竞争力难以模仿、不可交易和转让的特征。
  2.3关键资源、能力与城市核心竞争力
  能力(包括核心能力和辅助能力)最终促进了城市资源的整合能力,有效的整合能力能够合理地进行资源存量的消耗与增值、资源增量的集聚和生成。因此,城市内部的某项关键资源和资源整合能力互动作用的合力,就构成城市核心竞争力(urban core competition capacity)。核心竞争力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共同组成,基于关键资源的比较优势赋予核心竞争力以独特性,是基础;而基于城市核心能力的竞争优势突出了城市经济的内生能力,是主导方面。凭借这种合力,城市可以在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下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而核心竞争力则成为城市发展的“中流砥柱”。因此,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决定了一个城市未来的发展潜力,决定了该城市在较长时期内的发展地位和竞争水平,同时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其区别于其它城市的本质特征之一。
  3、城市特色与城市竞争优势的关系
  城市特色取决于城市在某一阶段所拥有的典型“场所特质”和“非场所特质”,而城市竞争力则取决于城市在某一阶段所拥有的“关键资源”与“内部能力(特别是核心能力)”。一般来说,城市的“关键资源” 既有“场所”关键资源,也有“非场所”关键资源。城市的“非场所”关键资源和内部能力属于城市的“非场所特质”,也就是说城市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和内部能力是城市具有某些特色的充分必要条件,而另有一些城市特色则在某一时期内对城市竞争优势或者城市核心竞争力意义不大或者作用不直接,但也同样孕育着城市竞争的潜在优势。因此,城市特色与城市核心竞争力、竞争优势之间息息相关。根据影响城市特色的“场所特质”和“非场所特质”的“有价值、稀缺性、不可模仿和替代性”,城市特色对于某一阶段的城市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而言。
  3.1特色“维持”城市竞争优势
  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维持竞争的“优势”永远是相对的,稍纵即逝。只有在各种环境中始终都拥有的竞争优势才算是真正的竞争优势。一个城市竞争优势的维持取决于城市中有价值、稀缺的和不可替代的城市特色、城市特色的种类和数量组合及城市特色的形成、更替能力。其中,城市特色的种类和数量组合是城市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力量,而城市特色的更替变化则是城市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内生动力。在动荡的环境当中,城市特色(特别是产业特色)只有通过持续的累积和更替演化,才能维持持续的城市竞争优势。


  3.2特色“塑造”、“孕育”城市竞争优势和后发优势
  与城市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相比较,城市特色更为复杂。一般来说,城市特色不一定立即或者直接转化成为城市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其通常是城市特色与城市发展的其它内、外部因素共同组合而“促进”城市竞争优势的发挥,特色“塑造”和“孕育”着城市的后发优势或潜在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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