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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房产销售代理公司的资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54:59


在《如何审核商品房销售者的资质?》一文中我们谈到了如果向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购置房产需要查验的证照,文章登出后部分网友致电给我们沈律师,咨询有关的问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撰文,深入谈下有关问题。

在向房产销售代理公司购置房产的时候,第一步购房人一定要看委托书中开发商委托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有权在购房合同上代表开发商签字的,购房人要坚持一个做法:将授权书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如果销售代理公司拒绝的,购房者宁可放弃该房屋或者向产权人征询相关授权。否则购房遇到无权代理时,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能保障买房屋者的利益。

遇到开发商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销售,交付房款时,索要由开发商签发的购房发票,不能收取代理公司的收款凭证,以免发生代理公司卷款逃走的事情,而开发商又否认收到房款的事情。

第三方面,不要过于迷信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忽视了查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委托合同”。这些和开发商有关的公司,除了专业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实践中还会有房地产公司的下属公司,分公司,销售部门甚至是关联公司销售房产的。根据这些公司和部门的不同性质,沈律师把他们分为积累,如果是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销售部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和购买者签订合同;如果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关联公司、外聘的代理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销售楼盘的,必须要具备《如何审核商品房销售者的资质?》所提到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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