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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的规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12:58

  为加强广院新校区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合格工程的进度款及时支付到施工单位,现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工程内容后,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已完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请款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确认现场质量、现象进度及安全情况后,2日内签署审核意见。

  二、监理单位将签署意见的支付申请和已完工程进度预算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审计单位在收到进度预算后2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工程进度款审核定案表,交建设单位工地技术负责人。

  三、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工程联系人2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2日内签字确认工程进度款审核定案表。

  四、施工单位确认后交监理单位,监理方2日内再次审核确认,总监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五、监理单位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工程进度款审核定案表和进度款支付证书交审计单位,审计单位2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交建设单位资料员。

  六、建设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和进度款支付证书后,2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以上程序各审核环节原则上须在2日内完成,尽量缩短审核时间,保证合格工程的进度款及时支付到位。

  八、本规定解释权在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九、本规定从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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