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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不可忽视的四点细节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55:05

  商品住房、二手房、房屋租赁共同组成了房屋买卖市场,而二手房又以其相对便宜的价格和不错的居住环境,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关注的目光。不过,购买二手房时所需注意的环节与购买新房相比稍显复杂一些。如何才能在购买二手房时避开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近日,记者就二手房买卖中需注意的几个方面,采访了市区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李女士。


  签约主体


  案例:在市区上班已2年的胡女士,准备在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把父母接到城里来住。通过中介介绍,她看中了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并和房主签订了购买二手房的合同。精心装修、搬家入住。可是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就有人找上门来,告诉胡女士,他是房屋的共有人,签订合同时没接到通知,所以这套房不属于胡女士。


  温馨提示:案例中,胡女士在和房主签订合同时,可能是因忽视了查看房屋产权证,而导致了纠纷的发生。所以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先确认房屋的共有人有几位,在商谈和签订合同时,这几位共有人都必须到场,或是有共有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合同才具有成立的前提条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在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更需注意这个问题。


  违约赔偿


  案例:王先生和房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付了房款。然而就在交房前,房主突然反悔,表示不愿意出售房子。对此,王先生立即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但房主提出签订合同时,没有说明违约赔偿,也没有说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所以在返还王先生的全部房款后,拒绝赔偿违约金。


  温馨提示: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动辄十多万,多则几十万,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所以,在签订合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违约行为。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赔偿的条款和赔偿的具体金额。一旦卖方或买方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就可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划清水电物业


  案例:吕先生上半年买了一套位于某商品房小区的二手房,刚入住没几天,物业公司就打来电话,让他补交该套房上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吕先生此时才发现,在签订合同时,忽视了与房主在水、电、物业上的交接,结果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温馨提示:水、电、物业等费用属于房屋使用延伸产生的必要费用,在购买二手房时,消费者不但要明确所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交割时间,还需明确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的起止时间。因为,这些都属于前房屋主人和新房屋主人之间在责任主体上的划分,如果划分不够清晰,等问题发生后一切都为时已晚。


  房款分期付


  案例:章先生多年前向他人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双方只签订了协议的情况下,就付了所有款项。结果在办理转户手续时,因不具备房产证和国土证等资料,且房主不在场,未成功办理。


  温馨提示:消费者一定要和房主商定好房屋的过户时间和付款方式。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付原房主。此时,须在合同中明确首付款交付、房屋过户、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切不可盲目听信对方,一次性交清房款,使自己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同时,在商谈中双方还需明确过户手续由哪一方主办、哪一方配合,也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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