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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房产税不会退出 会继续发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2:21

  住建部表示:房产证政策不会退出,还会继续发展,房产税试点刚刚开始,正在积累经验,做一个尝试。房产税对未来房地产调控作用大,力度将会加大。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5月17日举行的201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华东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明确表示,有几项政策不但不退出,还会继续发展,房产税就是其中一个。

  据重庆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国税局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截至4月27日,重庆市已经入库的房产税试点征收税款有几十万元,而上海市约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有媒体据此统计,上海和重庆两地征收的房产税不及一套房的价格,由此引发市场猜测,房产税会否无疾而终。

  ◎ 这样的收入规模是正常的,毕竟房产税刚开始试点,还没有完全铺开,目前只能是积累经验,做一个尝试。而房产税只是影响房价的其中一个因素,目前主要只是针对增量的改革,不会通过房产税对抑制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从长远来讲,房产税如果从增量改革过渡到完全意义上的改革,即又包括增量又包括存量,应该可以预测,房产税对房地产调控的作用会更加明显,力度会加大。

  延伸阅读: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上海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 )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重庆

  (试点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免税面积:2011年1月28日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第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不予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予扣除;纳税人家庭拥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住房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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