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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6:48

  问题: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回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为: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江苏、福建、广东4省各30元;辽宁、湖北、湖南3省各25元;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四川、重庆7省市各22.5元;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5省区各20元;山西、吉林、黑龙江3省各17.5元;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省区各12.5元。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家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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