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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研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6:30

国土资厅函〔2009〕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了解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构建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相适应的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9年重点工作布局安排及基层联系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号)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法与内容

(一)书面调研。通过填报《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和收集文字材料的方法,对全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进行调研。文字材料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发〔2004〕12号、组通字〔2004〕22号文件,推进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干部管理体制运行的基本模式及省、市(地)、县(市)三级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运行的总体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原因;体制改革以来,国土所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的基本情况;完善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地调研。选择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及所辖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时间安排在2009年4月下旬至10月底,具体调研时间、地点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座谈调研。分别在湖南、安徽、河南三省召开3个国土资源厅(局)人事处长座谈会,会期为1-2天,座谈提纲见附件2,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湖南座谈会。召开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参加人员为湖南、内蒙古、辽宁、江苏、山东、山西、广西、贵州、宁夏、新疆、西藏国土资源厅和青岛市、大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人事处长。

2.安徽座谈会。召开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参加人员为安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黑龙江、江西、福建、甘肃、青海国土资源厅(局)和厦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人事处长。

3.河南座谈会。召开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参加人员为河南、吉林、浙江、湖北、广东、海南、四川、云南、陕西国土资源厅和深圳市、宁波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人事处长。

二、有关要求

(一)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研,是部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开展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研,全面、真实地掌握体制改革以来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运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相适应的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剖麻雀,运用调研数据、资料和鲜活事例,客观反映体制改革以来本省(区、市)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运行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问题症结,提出可以操作的完善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形成文字材料报部。

(三)各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认真填写《调查表》,注意表中数字是否齐全,相互关系在逻辑上是否正确,必要时可用文字加以说明,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准确、有效。《调查表》和文字材料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国土资源部人事司。《调查表》下载网址:http//www.mlr.gov.cn。

联 系 人:杨洪涛 李贵东

电  话:010-66557946 010-66558515

手  机:13501278781

传  真:010-6655850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  编:10081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省级以下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查表

2.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人事处长座谈会座谈提纲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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