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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是不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0:51

  网友提问:

  我丈夫结婚前出资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婚后他把这套住房登记在我们夫妻两人名下。现在,我们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可能要离婚。我丈夫说房子是他购买的,是婚前财产,要离婚也不存在分割的问题。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律师回答:

  你丈夫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夫妻离婚时房产是否要分割,关键看这套房产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当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可这套商品房虽然是你丈夫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但婚后却登记在你们夫妻两人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就需进行分割。不过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能要考虑房产的出资情况,对你丈夫予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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