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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起诉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7:52

  原告XXX男xxx 电话


  被告XXX1980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员现住北京市亚运村慧忠里小区403号楼463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币壹仟八百元整


  2、请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二十五元、诉讼期间原告往返法庭的交通费五十元、原告误工费三百元及合同违约赔偿金壹仟零捌拾元、原告未退押金在被告持有期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


  3、请判令被告当庭向原告做书面和口头道歉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07年9月5日租住被告在北京XXX小区403号楼463室的自住房租期至2008年7年5日租住期间我合法使用房屋及屋内设施2008年7月5日原告按合同约定正常退房退房手续办完房主XXX当日以未带钱为由拒绝退还房屋押金我无法只好让房主XXX开据了押金欠条当日xxx承诺约定三日内退还押金但到今天已过了十五天房主xxx迟迟不肯退还我的房屋押金期间我多次电话联系房主房主xxx均拒绝接听电话房屋押金至今未退还给我


  综上所述我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诉请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押金欠条复印件;


  此致


  北京市奥运村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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