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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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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律师不止一次听到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的时候要求律师暂缓起诉,目的就是等老房子动迁后,拿到动迁款了才进行分割。鉴于目前动迁补偿安置款的数额都比较大,难怪离婚当事人都对这块利益不肯放手。我们将动迁中如何分割动迁安置的所得进行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这种利益可能和房屋本身有关,也有可能是安置居住权有关。如果房屋属于私房的,即产权房,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安置对象,居住权人并不是被拆迁人。这个时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分析一下了,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动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如果能够确定自己在动迁安置中享有权利,那么可以等到动迁安置后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根本就不能获得补偿的,我们建议当事人还是早日起诉比较好,离婚诉讼之路很漫长,早点起诉有利于案件的早日审理结束。


本文关键词: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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