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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物权法判案 离婚协议分割单元房无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0:03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索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两居室房屋中南侧一间归索某所有,北侧一间归张某所有”的约定无效。这是物权法实施以来,一物一权(所有权)的基本原则首次在法院判决中得以适用。

   索某(男)与张某(女)于2005年3月14日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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