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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变更的房产 离婚时还能分割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8:27

  离婚诉讼通常都要解决三个问题:感情是否破裂,子女如何抚养,财产怎样分割。

  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子女的抚养,而是现有的住房在离婚时的重新分配。男女双方在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后,确在为争夺房产或居住权而唇枪舌剑,甚至闹得焦头烂额。对多数当事人而言,房产是婚姻中投资最大的一项财产,在财产分割中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我国住房法律制度呈现多样性,权属状态包括完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以及承租房屋等。“由于立法体例及技术要求,法律规定必须言简意赅,不可能过于详细。”

  离婚房产纠纷的三种情况

  一:婚内将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二:离婚遇上“承租公房”。

  三:父母资助买房。

  律师支招: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部分到底应该如何分割,针对近期出现的不同案件应该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律师认为,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就是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这种情形下的房产分割首先应该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产权之后要明确价值。房屋价值应该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房屋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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