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管理 >>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正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8:19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

  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