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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工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58:52

  摘 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施工安全无小事,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监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但负有安全责任,而且责任重大。除了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会涉及到监理的安全责任外,监理人员对现场的任何部分都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施工行为,否则,如果因监理行为和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必将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既然要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就必须考虑加大安全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才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现场人力资源的配备,增加现场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关健词:安全监理、安全法规、监理职责

  1前言

  2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控制工作

  2.1、法律法规赋于监理单位的职责

  2.2安全监理现状

  2.3、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3.1施工准备阶段

  2.3.1.1建立监理项目班子

  2.3.1.2建立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2.3.1.3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2.3.1.4对施工单位的公司安全资质、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配备情况进行审查

  2.3.1.5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审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等方面

  2.3.1.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

  2.3.1.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2.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3.2.1监理在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的基本方法

  2.3.2.2安全监理交底

  2.3.2.3参与各安全分部验收

  2.3.2.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2.3.2.5安全监理资料收集

  2.3.3对于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3结论

  1前 言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建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便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本身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很少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卫生上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2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控制工作

  2.1法律法规赋于监理单位的职责;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国于1988年开始试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并于1996年全面推行。在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之初,监理只对投资、进度、质量工作实施监控,并没有安全监理的要求。但广大监理从业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出于社会责任,自觉地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隐患进行了相应的监管。

  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393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并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条例》的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及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七章规定了各有关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是到目前为止,界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最为明确的法规文件,也是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此外,在建市(2006)248号文件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对于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程序、监理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作出的明确的规定。

  2.2安全监理现状;

  就监理制度本身来说,从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上来看,监理作为进驻现场的第三方,和建设方、施工方形成了很好的制约机制;而其通过旁站、巡视、抽检等对施工过程的适时临控,可以地起到预防的作用,这一点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无法超越的优势。另一方面,在目前的体系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方却又难逃其咎,这在诸多安全事故的处理上可以明显的发现。如在2004年2月22日,晋江市泉安路改造工程霞行村行元大厦工地,在外墙装修施工中,发生脚手架整体坍塌,造成死亡5人,伤7人的重大安全事故。经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将竹脚手架外包给个人,没有编制施工方案,没有验收就投入使用;经查勘表面,竹脚手架与旧墙体连接点偏少,用12号单根铁丝绑扎,只拉不顶或少顶,未设扫地杆,竹径普遍偏小,纵向主杆间距偏大,架体材质低劣,加上架体上工人凿打墙面产生向外推力和装饰面砖及砂浆堆积架体上,使脚手架超载失稳导致整体坍塌,该事故总监理工程师被停业半年。又比如2005年9月5日晚10时,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的西单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据悉,事故发生后,专家们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鉴定,专家组报告结论为,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计算错误。因为事发时,工地为了在模板上浇筑混凝土搭建了模板支架,由于这个计算错误,造成模板支架承载力不够,浇筑混凝土后造成坍塌。驻工地的监理总监和监理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本文就结合本人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工地实践经验,对如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工作进行一些探讨。

  2.3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3.1施工准备阶段

  2.3.1.1建立监理项目班子

  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人员安排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所需配备安全监理人员,当然,主要的分工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一般的工程由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兼做安全监理人员,这在责任分工时应体现出来;大工程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对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控制,有利于工程的协调工作;

  2.3.1.2建立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出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将各责任制度上墙,方便监理工作的开展。对安全控制工作制定出明确的目标。

  2.3.1.3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1)工程在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是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等方面的情况后制定的。监理规划要真正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进行监理工作的作用,监理规划中就应有明确具体的,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根据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工程监理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由各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写。还应结合工程的专业特点以及监理的工作流程进行;由于所有建设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设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每一个监理实施细则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的监理指导手册,里面的内容应有具体的控制要点以及相应的目标;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3.1.4对施工单位的公司安全资质、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配备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的结果要出具相应的审查结论;

  (1)施工单位的公司安全资质、管理人员资质审查:工程在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公司安全资质应进行审查,主要对安全资质等级、年检是否合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各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安全培训合格证,对于工程人员的审查还应审查各人员的配备情况,如安全员,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的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主要审查各工种的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年检情况,对各工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进行审查。

  (3)对于对施工单位的公司安全资质、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配备情况的审查,审查结束后,要有相应的审查记录。

  (4)项目监理部开工前核查这些证件是对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在施工现场的一种预先控制。

  2.3.1.5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审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等方面;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2)对于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孔洞临边防护,爆破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根据各专业项目审查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对于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 于15KN/M的模板系统;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于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2.3.1.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进行检查,这有利于在施工阶段监理安全工作的开展。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下面对理安全规章制度的核查要点做一下介绍: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1)、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施工方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核查要点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是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3)、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4)、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班前安全活动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工伤事故处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0、施工标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5)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工作不只是停留在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制的情况,看施工单位是否有按所制定的制度实行。

  2.3.1.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1)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对施工单位考虑事故突发的事项以及所救援的措施进行审核。

  (2)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列出项目清单,对各项目所需要的费用,制定出相应的支付计划。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于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2.3.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3.2.1监理在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的基本方法

  监理在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的方法与质量控制的方法基本一致,通常是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的方法进行。

  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如垂直运输设备的搭设与拆除,外脚手架拆除等关键工作。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对于正在施工的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的发现问题。

  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如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三宝四口、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等项目的验收,施工单位要提交验收记录,监理单位要签字备案。

  2.3.2.2安全监理交底

  在监理工作开展之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底,监理交底要按各分项进行。并在各分项施工之前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安全监理交底要在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并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为指导。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工程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2)、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2.3.2.3参与各安全分部验收

  对所进场的各项材料要实行报验制度(与质量相同);

  (1)、参加由施工单位组织的各类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查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的到位情况,主要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等人员,对施工单位检查验收的各项目进行复核,若符合要求,验收记录要送监理单位签字备案,要是不符合要求,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对于所进场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报验,同时附上机械设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证件。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如物料提升机、塔吊等设备及钢管、配电箱等材料。

  2.3.2.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施工的安全设施随时进行检查,现对部分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作控制要点进行简单介绍

  1、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

  (1)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梯。

  (2)孔中四周必须设置护拦。

  (3)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

  (4)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5)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长筒绝缘胶靴,系好安全带。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4)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5)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1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6)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7)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8)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9)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10)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11)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1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13)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14)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15)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有专用运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16)模板作业面的预留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垂直作业采取上下隔离防护。安全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外脚手架: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对于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缩小间距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3)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4)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垫板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5)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20CM的排水沟。

  (6)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从审批签字盖章。

  (7)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拉结点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顶部80CM以内范围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拉结点。

  (8)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9)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10)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11)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此工程搭高度超过25M还应有专门设计计算。

  (12)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13)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

  (14)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15)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紧固。

  (16)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17)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从片设置平整牢固。

  (18)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4、卸料平台:

  (1)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的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5)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5、物料提升机:

  (1)应积极推广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自制的物料提升机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并应有设计计算书、图纸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使用前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认可。

  (2)物料提升机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淘汰扣件式钢管井字架。

  (4)提升机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5)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数量化。

  (6)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定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7)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三宝、四口”: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5)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砂浆机、搅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 M,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 CM。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 M和0.6 M两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7)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

  7、临时用电:

  (1)、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7)、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8)、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9)、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0)、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3)、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5)、对配电室,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6)、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17)、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2.3.2.5安全监理资料目录

  1、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检查情况

  是否审查脚手架、模板劳务分包单位和井架、施工电梯、塔吊安拆单位专业公司资质

  2、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交底检查情况

  (1)是否对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交底情况;

  (2)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执行情况;

  3、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安全管理部分)

  (1)安全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2)监理例会应包含安全存在问题的内容;

  (3)监理合同中应委托安全监理;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有详细的审查记录)

  (5)安全监理日记;(监理日记中对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6)是否参予安全设施验收;(要参加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并监督施工各验收人员的到位情况及签字,各验记录要送监理单位备案)

  4、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1)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临边洞口、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施工机具、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应有监控措施;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7)文明施工要求;

  5、发现和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对安全存在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对于不整改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发出工程暂停令,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整改通知要与质量的整改通知要分类整理)

  2.3.3对于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3 结 论

  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自我的安全意识,确定每个人的岗位责任,深入教导,提高他们自我意识,没有自我的安全意识“安全第一”永远是一个口号;其次是一些规章制度与施工要点,这些都是管理的措施,措施的成效是安全的保障,在安全保障之下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文明,安全第一深入每个人的心里,对自己负责,对职位负责,对工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弘扬安全文化所树立的"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安全观念,明确安全科技创新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体会安全法规的生命力深藏于安全文化之中,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采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改革与技改同步,强化企业投入,坚持市场导向,注意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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