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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设计缺陷认定法规亟待完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10 23:05:05

刚买的液晶电视收看时竟然有了烧焦的味道,肇事者是一只蟑螂。这看起来像个笑话,可由此发生的维修费却引发了纠纷。相关专家就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为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效依据。

上海市消费者陶先生不久前购买了一台32英寸的液晶电视,价值6000余元。可仅过了一个月,陶先生夫妇就发现电视机在播放时有异常响声并伴有烧焦的味道。陶先生赶紧拨通了该企业特约维修部的电话。在彩电被维修人员带走的第二天,陶先生接到了令他哭笑不得的回复,维修部称焦味是由一只死蟑螂引起的。由于不属于包修范围,消费者应该为此支付1200元的维修费用。陶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随即向上海市虹口区消保委投诉。

虹口区消保委赵秘书长介绍说,从照片记录和消保委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的情况来看,维修人员所述情况属实。一只蟑螂爬进了电视机后,所在的位置正巧位于电路板接线处,蟑螂被电击致死,从而发出焦味,电路板也因此损坏。但修理者认为这不属于性能故障,没有帮消费者免费修理的义务。消费者也觉得冤枉,自己没有一点儿过错,怎么就要平白无故为新买的电视机支付1200元的高额维修费?赵秘书长表示,蟑螂爬进电视机看似偶然,但生产企业在设计上存在考虑不周的责任。

通过现场查看,电视机后盖上的散热孔是蟑螂可能进入的唯一途径,而相比其他品牌电视机的小圆形散热孔,该品牌电视机散热孔明显偏大,而且呈扁长形,这为蟑螂的爬入提供了可能。经过协商,通过厂家与维修部共同努力,减免了消费者全部维修费,消费者仅支付了配件费和必要的运费。

无独有偶,消费者陈先生2006年春节花1.6万元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2007年3月31日晚上,当他顺手拿起电视机插头插入电源插座时,只听“啪”的一声,电视机就冒烟了,当时家中其他电器产品和照明均无异常。次日维修人员上门开机检查发现伴音解码板和一个主板烧坏,而该机的保险丝却完好无损,开关和插座均无问题。

分析认为,可能是用户把插头插入插座时对错孔,误将插头上的地线柱插到火线孔内,而引起机子内部接地所至。属于使用不当,不属于包修范围。但陈先生认为,插座和插销不是等边三角形,怎么可能错位相插。而且正常情况下地线插入火线,不会造成机器损坏。但厂家维修人员坚持认为有这种可能。陈先生对记者说,如果是这样,产品设计时为什么不考虑避免这种意外的发生?作为家电产品,应有比较完善的保护线路,在出现任何故障时这些保护线路可使用户损失减到最小甚至自动消除故障险情。这完全属于设计缺陷。而该机的保修手册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维修保养条款中也没有相关的使用警示。

据了解,近年来,关于产品设计缺陷的纠纷日渐增多,有些甚至引发了集体投诉,但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问题的解决往往陷入僵局。如2007年3月,惠普公司生产的打印、扫描一体机由于存在设计缺陷―――只能在苛刻的无尘环境下运行,惠普方面却又始终拿不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使得不少消费者纷纷加入在《中国3C消费报告》网站上发起的HP3330用户集体诉讼。2006年,松下的“哑巴电视”也曾引起消费者的集体投诉。

赵秘书长指出,对于商家而言,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在同一消费链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对消费者共同承担着一份社会责任,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应本着互谅互让、合理分担的态度予以解决,既是对消费者的一次回馈,也是对企业信誉的维护。消保委同时也建议相关行业协会能够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为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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