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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中开展干部培训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2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直属事业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认真贯彻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的决定和孙文盛部长在国土资源厅局长培训班的讲话精神,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能,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层次集中开展干部培训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部机关各司局全体公务员,各直属事业单位局、处级领导干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及乡镇国土资源所公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学习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同志、副部长李元同志在国土资源厅局长培训班上的讲话和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国务院研究室常务副主任韩长赋、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任刘世锦的专题辅导报告。集中培训应与正在开展的国土资源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丰富相关培训内容。全面了解当前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的形势与要求,认真研究国土资源领域影响经济运行的相关问题,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式、新手段、新措施;探讨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后,如何理顺关系,进一步发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完善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创新科学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在工作中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协调沟通、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


三、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


部负责对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培训教育活动进行部署,组织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干部和部机关全体公务员的培训。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部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的培训。


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听取辅导讲座、专题研究、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部将在9月份组织对部机关全体公务员、各直属事业单位局级以上干部集中进行培训。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应在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培训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报部人事教育司,11月底以前完成培训教育工作,并将培训教育情况于年底前报部。


五、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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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是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的重要举措,是部党组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切实开展好这项培训教育活动,对于国土资源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从这个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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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培训教育工作的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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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带头,不走过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在这次培训教育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求真务实,创新培训模式与方法,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这次培训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国土资源部

2005年8月11日

200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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