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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上市权属转移登记操作步骤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6:09


正文:办事程序

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纳契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
服务窗口

委托测绘:大厅西侧服务台
申请登记:2、3、4、5号窗口
交费领证:1号窗口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

房屋转让方应提交的书证:
1、 无锡市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申请表
2、 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
3、 无锡市房产买卖协议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 转让方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 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 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的收据(限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

房屋接受方应提交的书证:
1、 契税完税证明
2、 受让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配图(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
领证时需交验的书证

1、产权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证,同时交验领证人身份证)
2、登记收件收据
税费项目

出让方承担:房产交易手续费
接受方承担:契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配图费,权证贴花印花税
服务时限: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

本文关键词: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上市权属转移登记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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