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房产法规 >> 房地产相关法规解读 >> 正文

解读《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17:36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加强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仔细研究这份通知,我们发现大的政策框架没有改变,仍然延续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
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份通知的新意体现在对原来很多笼统的说法、比较模糊的界定给出了权威解答,使原来的办法更具操作性。

关于购房资格

确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由夫妻双方及其单身子女构成,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定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已转让的住房应合并计算。

确定年收入: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收入审查的年度标准调整日期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日为准。



关于销售确定入围名单: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当按照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按照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

确定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等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应依法公证,并在市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预售条件有突破

与商品房预售条件有所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预售条件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投资额的证明,或出具建设工程基础验收证明。这实际上就是将预售的门槛降低了,对于缩短开发周期、调动开发商积极性是有积极意义的。

集资建房单位申请预售,除需提供以上2至14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单位职代会通过并张榜公示的申购人名单。关于购买标准和销售价格

确定面积差额: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的面积标准,按照65平方米与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进行核定,差额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20平方米核定。

确定差价:根据我市大多数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应控制在周边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以下水平,并与之保持不低于10%的合理差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土地出让前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确定利润:普通商品住房的利润以前款所列(1)至(4)项成本之和为基数,不得超过8%。关于上市交易及产权登记

确定上市年限: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算。

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

相关:我市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细则”昨公布实施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