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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更需警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56:17

  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市人代会讨论时说,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原因是钱到了老板的包里。这是巨大的贪污腐败!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下一步会对这些官员进行查处。(1月18日《成都晚报》)

  仇和的话可谓“真诚”,一语道破了房地产行业中的“潜规则”。当前的高房价不仅扭曲了国民经济结构,集中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也极大地恶化了整体国民的生活质量,更多的人为了房子甘愿为“奴”。整个社会都在围着房子转。深究高房价的幕后推手,除了公众所熟知的炒房团,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外,一个更为隐蔽的推手还在于开发商与官员之间的钱权交易。这种腐败成本往往被公众所忽视。

  诚如仇和所言,“有些老板去绑架领导,去演皮影戏。领导是皮影,老板就是那个拉线人,领导是棋子,老板是棋手”。本该是管理者的官员却变成了老板手中的棋子,本该是用于公共福利的权力却变成了为开发商谋利,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而这种腐败成本最终又被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转变成为社会成本。

  事实上,开发商之所以能够“绑架”政府官员将权力转化为利己的工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前政府官员权力过于集中强大,得不到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极易造成权力滥用和权力谋利的冲动。

  一方面,权力在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下,长官意志不可避免地成为政府行政的逻辑和命令。这不仅体现在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过分崇拜,同时也体现在官员滥用权力的冲动上。当一切以政绩为取向的执政理念被升官压力所强化时,官员通过高房价拉动地方GDP而获得升官资格的潜能就会被无限放大。所谓的“买房爱国论”也就不难理解了。

  另一方面,由于对行贿者的轻处罚,使得高房价为寻租和行贿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尤其是管制最严与政府关系最密切的房地产中,“公章腐败”更是层出不穷而且涉案官员层级越来越高。刘志华、陈良宇、李宝金等等这些曾经位居要职的官员,无一不与房地产腐败案有关。无一不被开发商所绑架。但让人困惑的是,司法部门似乎对行贿者网开了一面。刑法中的行贿罪名形同虚设,行贿成本极其低廉行贿风险全然无虑,以至于行贿之风难以制止。

  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更需引起公众的警惕,更需要引起公众的思考。遏制高房价,公众不仅需要知晓房屋开发的成本和利润等相关信息。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对官员过于宽泛的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遏制权力谋利的种种冲动。让权力的运行回归到正常理性的轨道上来,让官员的升迁能够更好的体现民意。同时,司法机关对于行贿者也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解决“公章腐败”遏制高房价。(孙显炬)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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