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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别承包经营权转让和转包合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58

如何判别承包经营权转让和转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实践中,如何更好的区分转包和转让这两个行为呢?: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转让是承包人的变更,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不变,但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由第三人继续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包则是承包人将承包项目部分或全部发包给第三人,第三人依转包合同向转发包人承担权利义务,转发包人则仍作为原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在判别两类合同时,应看原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是继续由原承包人承担,还是已经实际转由第三人承担。:甲与某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养鱼池合同。承包期内,甲未经该村委会同意,将该鱼池转让给乙。协议约定:“一切承包鱼池费用由乙负责;甲鱼池现有设备完全由乙所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养殖,可由现承包人往下转包。”该案中,甲与乙是转让还是转包合同呢?本案中,甲与乙转让协议中虽有“转包”字样,但结合以上理论分析,实质上是甲将鱼池转让给乙。从法律上讲,由于甲的转让行为,已使其失去了根据原承包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原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已变更为乙。该转让未经村委会同意是否有效呢?从原则上讲,这种擅自转让是无效的。但村委会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并在乙经营过程中也未提出异议。从上述事实看,应当认定村委会默认了甲与乙的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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