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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装合同未施先疑 难从根本上维护消费权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9:00

  由天津市工商局和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新版家装合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将于下月1日起在本市推出。与现有家装合同相比,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方面首次写入合同中。据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人士介绍,新家装合同只是约定了双方的民事行为,并不是要求家装公司强制执行。由于新合同并非强制实施,因此,其具体实施情况很难说。分析认为,新版家装合同还不能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首付比例60%加大消费风险家住南开区的王女士刚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正准备装修,但她看到新版家装合同样本却觉得很郁闷。新合同规定: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业主)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甲方必须分三次付款给乙方,第一次是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款的60%;第二次是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款的35%;第三次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5%。

  王女士告诉记者,新合同中的很多规定对消费者维权并不利。首先,只有一种付款方式就没有给消费者留下选择的空间,而只能让消费者被动接受这种付款方式;其次,工程的首付款比例过大。还未开工就先付60%的工程款,这可以说是把大部分工程风险一下子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她担心,一旦家装公司拿到大部分工程款后服务就会大打折扣。空气质量难防被忽悠

  对于新合同强化的环保和质检标准。一位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般消费者是很难辨别家装检测公司和治理公司的资质的,目前很多家装公司、家装检测公司和检测治理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很长的利益链条。就算业主对家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找到相关检测公司进行检测,那么这个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也很难保证。同时,如果检测公司认定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随后就会有检测治理公司出面治理室内空气质量,那么如何来判定治理公司的治理结果呢?这时就又会需要检测公司的帮助。他坦言,从某种程度上说家装公司、检测公司和治理公司是环环相扣的,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可能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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