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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全装修交房前不应擅自拆除样板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3:14
去年,市民汪先生在媒体上看到一则全装修楼盘的广告去买房。在售楼现场被该楼盘的样板房所吸引,便买了一套预售的全装修商品房,约定今年7月份交房。今年6月份汪先生发现开发商原先设置的样板房已经被拆除。那么对于设置样板房的全装修商品房,在实际交房前开发商能否拆除样板房呢? 目前大部分房产开发商会为全装修楼盘促销需要设置实物样板房,但也确实发现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付全装修房之前拆除样板房。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并不合法。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来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也就是说,除非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表示样板房不是交房标准。否则,样板房将成为全装修房屋茭付时的最低验收标准。购房者在接收房屋时可对照合同对装修设施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和试用,并与样板房进行详细对照;如实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低于样板房标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更换。因此,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样板房,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专家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在实际交付全装修房之前拆除样板房,意在模糊其实闲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的差距,导致购房者对照样板房进行验收的权利落空。专家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全装修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将样板房本身的具体标准详尽列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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