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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退房约定 不退订金属违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1:59

  去年九月份我在城北一楼盘看了一套房子。当时销售人员说这房子是开发商给承建商的抵款房,特别便宜,让我缴了十万元订金。但三个月后,他们打电话说房子没有了,让我退房。当时说三十个工作日,就把钱退还,可一直拖到现在还没退,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本案例中,开发商以房价便宜为促销手段促使双方达成了购房的订金协议。后因无法判定是否真实的原因,双方又达成了退房的共识,即双方同意解除了订金协议,并就解除后的义务进行了约定,就是在三十个工作日进行十万元订金款的返还。对于开发商迟迟不予返还订金的行为,购房人只能走法律途径,以开发商严重违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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