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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定金都不能退 广告也是要约条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8:04

  【编者按】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很多购房者都有同一个疑问:楼盘广告算不算开发商的要约承诺?定金到底能不能退?特别是关于定金的问题在当前受到持续的关注,新政的背景下,政策性违约的情况大增,而开发商方面则一口咬定“定金不能退”。今天的一问亿答将主要为大家讲解定金到底能不能退的问题,希望能为大家释疑解惑。

  案例一:不是所有定金不能退

  网友提问:去年12月中旬,我按照一份传单上的介绍,来到武昌的一家楼盘售楼处。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了10000元作为房子的定金,并签了一份购房认购书。过了几天,我发现房子并不是如售楼小姐说的那么好,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但售楼小姐告诉我,无论买不买这套房子,10000元现金都不能退还。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我是否有权要回定金?

  房地产专业评论家高汉明:定金是因为买卖合同而存在的。如果消费者交付了定金,但没有签定任何购买合同的话,那么在买房者请求退回定金时,开发商有义务将该定金全部返回。即便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违约在先,比如在销售时,有意隐瞒事实,此时买方人主张返还定金,开发上应该双倍返还。

  Tips:《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了定金纠纷三种形式:若购房者不签合同,开发商不会把“定金”返还给购房者;开发商违约,把房子卖给他人,开发商需双倍返还定金。当不可归咎于当事双方责任的境况发生(如自然灾害侵袭摧毁在建房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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