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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不能退?引发刚需族买房恐惧症!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1:07

  有些人买房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这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到底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搜房金华二手房网为您解答。

  律师分析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案例解答

  案例:有一购房者以银行担保贷款方式购买市区金华市江南区某一楼盘,因不符合贷款政策而遭银行拒绝,最终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通过以上案例相信网友能够更加清楚有关定金退情况,建议各位想购房或正准备购房的网友们,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该详细研究合同内容,必要时可咨询专家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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