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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发文叫停物业办公房进退户手续擅收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0:36

  晨报讯办理公房进退户手续,物业该如何收费?日前,市物价局与市房地资源局联合发文作出规定。从本月1日起,物业管理企业(管房单位)办理公房进退户等手续时必须按照规定价格收费,且需明码标价。除此之外,办理房屋入住或进退户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取手续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针对居民反映的进退户等收费矛盾,文件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为公房承租人办理分户或更名手续时,可向承租人收取30元手续费;为不可售公房承租人办理房屋交换进退户手续时,可分别向原承租人和现承租人各收取50元手续费。除此之外,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房屋入住或进退户等手续时,均不得收取手续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时必须按《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市房地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出台的背景是目前社会上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范围乱收费,对商品房的入住或进退户也收取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物业收费是去年本市价格投诉的热点之一。据上海市物价检查所有关人士介绍,去年本市价格举报投诉中心共受理市民投诉咨询24077件,其中关于居住物业收费投诉咨询共有3526件,约占整个投诉总量的15%,比前年上升31%。市民投诉咨询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企业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其中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目包括装修管理服务费、出入证费、电梯运行费、垃圾清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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