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购房指南 >> 购房指南 >> 购房综合指南 >> 正文

赠送的露台兑现不了 律师提醒购房承诺要白纸黑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0:19



  眉山的陈小姐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2002年2月购买了一套135平方米的住房,买房时,正值该楼盘在搞优惠活动,售楼小姐告诉陈小姐在这期间买房的客户,除了可以得到优惠外,还将得到开发商赠送的露台和衣帽间,对于如此的优惠条件,陈小姐立即与开发商签定了认购合同。
03年7月,陈小姐收房时发现房屋的面积根本不足135平方米,存在严重的缩水问题,赠送的露台面积也比当初开发商承诺的8平方米少了一半。最让陈小姐气愤的是,原来图纸上标注的所购房屋的客厅及主卧的开放式露台变成了封闭露台。陈小姐告诉记者,当初自己购买此处房产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十分喜欢这种不封闭的露台设计,但在交房时,开发商不仅将露台封闭了,而且还拒不承认露台是赠送的,把赠送的露台和衣帽间面积算到了住房的面积中。陈小姐认为既然开发商当初承诺了赠送露台和衣帽间,而现在赠送的部分却变成了购买的实际面积,这显然是开发商有意欺骗消费者。
接到陈小姐的电话,记者立即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售楼部的杨经理告诉记者,当初的确是有过将露台和衣帽间以赠送的方式回馈消费者的想法,但在施工中因建筑规划发生了改变,所以就将原来的关于赠送露台和衣帽间的规定取消了,为了不使购房者承担更多的面积,将原来的8平方米面积也作了相应的减少,但杨经理答应将赔偿露台和衣帽间所对应面积,并声称只是未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处理此笔账务。
可是事隔不久,陈小姐又打来电话,称开发商对这件事情不仅没有提供解决的方法,还以以前的所有承诺均无文件证明以及售楼人员的承诺并不能代表开发商为由推脱陈小姐,并声称对此事只能深表同情,如果陈小姐能收集到当初销售人员承诺的证据,开发商可以对此事给予一定的补偿。陈小姐对于能否收集起当初的所有销售人员承诺的证据,仍没有十足的把握。

律师说法

  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认为,像陈小姐遇到的这个问题在购房中比较普遍,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面对开发商的优惠和一些赠送承诺非常感兴趣,匆匆忙忙下单后,却忽视了让开发商出具有关的书面文件,结果一旦遇到开发商违约,只能忍气吞声。本案中的陈小姐如果能有开发商对当初承诺的书面证明的话,就可以认定开发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陈小姐不仅可以提出退房要求,而且还可以诉诸法律。但从本案看,陈小姐所签的购房合同中,没有开发商的关于赠送的附加说明,也就是说没有书面文件,所以开发商就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拒绝对陈小姐的赔偿。律师提示,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对开发商的种种承诺,都应该写进购房合同中去,即使不能写进正式合同,都应该要求开发商出具一份书面文件。


                            (华西都市报)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