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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给未来儿媳最好事前约定自己权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0:09

  儿子准备结婚,父母亲已经为其准备了一套150平方米,价值180余万元的婚房,产权人是一家三口。现在女方表示,要结婚必须先把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更名为儿子和她两人。此外,还要求将老两口居住的88平方米的房屋更名至她一人名下。儿子怕伤感情,同意了她的要求。老人想知道的是,一旦婚姻不成,他们的权益如何保护?读者马先生

  马先生,谈点看法供参考。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和纽带,若为了不影响儿子和她的感情,那么对即将作出的赠与行为,建议你们最好与儿子的女友作出书面约定。约定的主要内容应当表明赠房给她的目的是基于她和你儿子即将结婚,万一双方感情出现意外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要离婚的情况下,对所赠房屋的归属应当明确安排。这样,万一出现问题的话便于处理纠纷。

  另外,由于女方不仅要求将婚房的产权赠与她,还要求独自占有你们夫妻所有的房屋产权,这样,无疑加大了你们夫妻将来的住房风险。因此,书面约定中还应明确女方对这套房屋仅享有产权,在你们有生之年,她不能行使任何其他权利,如出售、出租等行为。当然,在此应当说明,即使,你们之间作了这样的书面约定,万一女方将来不守承诺,对该套房屋进行处分,这种内部约定的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赠与房产一事应当全面权衡利弊,慎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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