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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缴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无权断电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9:24

  孙律师:最近,我住进了自己买的新房子,发现小区物业管理比较乱。物业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小区保安时有脱岗情况发生。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于是有些业主开始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少数业主欠费3个月后,对这些业主采取了停电的措施,致使成业主正常生活大受影响。来信请问,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这么做?市民朱先生朱先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逾期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缴仍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由此可见,中止供电的权利仅在供电企业,而且供电企业也不得随意中止供电。可见物业公司无权断电。如果由于物业公司断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物业公司来说,在物业费收取上与业主发生矛盾,可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而不能采取过激措施。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律师


(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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