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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买房也能提公积金以下材料要备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5:15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32个省市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各地政策调整,基本围绕提高贷款额度、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记者从本地多个楼盘了解到,随着各类利好政策的放宽,选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且公积金的使用条件也越来越灵活,记者针对近期读者咨询的两个典型问题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希望能为您提供些参考。

  商贷买房后提公积金需要个人征信报告

  读者刘小姐相中了净月高新区的一套学区房,但是贷款时犯了难,“我和老公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从工作开始就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了孩子上学我们相中了净月高新区的一套学区房,但是这个楼盘目前却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我们只好选择了商业贷款,我想知道在缴纳了商业贷款首付之后,我和老公公积金账户的钱是否还能用来归还商贷的本金和利息呢?”

  通常来讲,公积金提取都需要遵循先消费后提取的原则,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若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了自住住房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若采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了商品房,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近两个月银行还款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若采用商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加盖“已抵押”字样的产权证、借款合同、近两个月银行还款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即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家庭名下已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再以商业贷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辞职后两年内不再就业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读者王先生在国企工作近十年,近期他打算从国企辞职自主创业,不想再继续缴存公积金,想知道是否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全部取出呢?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若职工重新就业,即可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并继续缴存;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未再就业并不打算继续缴存的,可一次性将公积金全部取出,这时需要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凭借相关的提取证明文件,向原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后,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会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文件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委托受托银行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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