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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转移需办公证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4:04

案例:
  黄老先生打算将自己与老伴联名的共有物业出售给二女儿,并准备委托中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经了解,黄先生有一儿一女,而老伴则已经去世多年了。在这种情况下要进行产权过户,必须是其大儿子宣布放弃有关该套房屋的继承权,并进行公证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否则黄先生的大儿子有权继承黄先生老伴的那部分房屋的部分遗产,但如果黄先生夫妻二人全部健在,则有权直接将该套房屋出售给子女中任何一方,其他子女无权干涉。最终,在专业经纪人的解释和帮助下,黄老先生及其儿女顺利地办理了公证及产权转移手续。

分析:
  在二手交易中,有四类情况在进行产权转移时须办理公证手续。一是赠与房产。应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二是法定继承房产。应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即法定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房产的产权转移时,也需取得公证处的公证书。三是遗嘱人处理房产的遗嘱,也应事先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未经事先公证,那么遗嘱受益人要经过公证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四是在房屋产权转移中如交易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未能亲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而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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