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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公积金贷款和还贷新政实施 二套房认定放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49:17

  住房公积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按月冲还贷?还清了公积金住房贷款,还能用公积金购房并享受贷款相关优惠政策吗?1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市民即可办理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贷款和提取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按月冲还贷:已还贷一年的家庭可申请办理

  申请总额不得超过上年的还贷总额,该项业务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

  是不是以后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都可以直接抵按揭贷款呢?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龙岩市即将开通的是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逐年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至银行还贷账户,用于按月抵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的一种还贷方式。目前全省只有厦门支持直接抵还,其余地市均开通的是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据了解,只有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贷一年以上(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近12个月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单方或双方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所支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的还贷总额,该项业务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再次办理需间隔12个月)。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如已办理委托按年冲抵贷款业务的,需到中心申请终止,上次冲抵12个月后方可申请办理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

  “二套房”认定放宽:已还清房贷家庭的第二套房定位首套房

  还清房贷后的第二套房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新政优惠,未还清贷款的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据介绍,购房人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其拥有的住房套数只认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中体现的本地住房套数。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次新政最受外界关注的是购买二套房政策的调整。按照过去的规定,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此次调整为:对拥有1套住房、征信记录中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套贷款政策也调整为: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征信记录中有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另一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且办理补缴的,原连续缴存的公积金月数有效。”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且办理补缴的,原连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数有效。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龙岩市缴存不足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跨区域还贷:省内异地买房都可提取龙岩市公积金

  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冲减异地办理的房贷

  记者获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取消了“职工在龙岩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两次以上,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再次购房时也不得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另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构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提交本人或配偶购房前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这就意味着市民只要是在省内购买住房,都可支取公积金,且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冲减购买住房时办理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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