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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不要忘了售后服务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2 15:07:55

  孙女士日前反映,去年她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完工入住后经过半年的时间,发现许多地方出现了问题,于是,几次三番通过电话联系装修公司,刚开始还有人接待,可就是没人前来维修,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孙女士找到这家装修公司理论,可是最终的说法是没有文字东西约束装修公司要负责装修后出现的问题,对此,孙女士只有干吃“哑巴亏”。

  另外,一位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很快的交活进住,几天后,刘先生发现卫生间开始漏水,影响到了楼下邻居,于是找到装修公司,希望给予维修,装修公司派人到现场后检查,证明管道的装修施工有问题,并答应给予重新修复,但是,刘先生需要交纳1850元的修缮费才可以开工。对此刘先生十分不满,本来是装修公司出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掏钱修缮,装修公司表示,刘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并没有签订售后维修的相关条款,虽然有口头承诺,但现在重新修缮需要资金投入,因此让刘先生担负修缮费用也在情理之中。

   据悉,当前最令消费者头疼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水、电、供热管道改造等隐蔽工程质量差,最容易出现跑冒、漏水等反复性问题,刚开始装修公司还负责维修,时间一长就以用户使用不当等理由搪塞,拒绝维修或收费维修;   二是装饰公司在售后服务上出尔反尔,签订装修合同时允诺的售后服务不兑现,出现质量问题不予维修,或以各种理由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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