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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换房要警惕农民“上楼致贫”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6:55

  佛山市正式启动“宅基地换房”试点项目。包括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村、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二村、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居委会、高明区西江新城、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在内的五个试点将“各显神通”实现“宅基地换房”。

  目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据介绍,佛山市此次启动“宅基地换房”试点项目,意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加块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区每区各有一个试点,做法有所不同。比如,禅城镇安村为“两分两换”,计划通过村集体引入开发商,利用征地的“集体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成商务、商住一体化的现代化城市新社区,与村民的宅基地及住宅进行对价置换,集体商务物业经营收入,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股份分红等。顺德区五沙社区则是先对五沙村农民宅基地进行货币收购,通过土地整合利用部分土地建设公寓式住宅小区,再以优惠政策吸引农民上楼。

  困难:容积率低融资难税费高

  据各试点村居反映,建设容积率太低,资金投入巨大、融资困难,在办理土地、报建等环节上的税费负担沉重均是推进“宅基地换房”的拦路虎。

  为此,佛山市有关方面曾向省里打报告,请求允许宅基地换房腾出的旧宅基地直接办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建议省政府从年度用地指标中划给佛山市一定数量的周转指标,专项用于“先建后拆”的宅基地换住房建设;请求减免宅基地置换的房产、物业等建设所涉及的省级征收税费;建议省允许佛山市将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或完全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据了解,建议未得到省里的答复。

  专家:警惕农民“上楼致穷”

  对于佛山此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建议,搞宅基地换房,应该把宅基地的经营权利还给农民,以农民为主导,由农民决定如何经营、如何开发、用什么样的开发商,如何规划。部分政府主导的宅基地换房,一定要预留空间,考虑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商业项目一定要让农民占一半以上的股份,使宅基地开发中的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占大头。

  他同时提醒,要让农民分享到土地增值的收益,谨防宅基地换房对传统农民村落文化的巨大破坏,以及农民上楼致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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