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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一城乡户口 农民宅基地可换城镇住宅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4:31

  未来无论城乡,广州公民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可以宅基地换取中心镇、小城镇住宅,允许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

  昨日,广州市政协举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政治协商会,组织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台联和各界代表建言献策。

  据了解,尽管当前广州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但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是制约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意见》提出,力争用5~8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力争到2015年,比全国提前5年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农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

  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

  《意见》就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建立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出一系列措施。首先,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采取作价入股、土地租赁、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流转使用权。同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颁证工作,到2010年基本完成广州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和颁证。对把土地承包权流转给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耕种能手的农户,市、区(县级市)将按实际流转面积给予适当补贴。

  还将梳理宅基地使用权属,逐步消除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现象。积极探索“以宅基地换住房”实践,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和向中心镇村集中居住。出台农民以宅基地换取中心镇、小城镇住宅政策。允许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

   农村将实施12年免费教育

  《意见》表示,将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力争在2010年前全面实施12年免费教育。此外,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率先建立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全面费制度。2010年前,全部免除北部山区镇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费用。

  公民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将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把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实施以身份证为核心凭证的社会管理模式,探索居住证管理制度等辅助政策。新出台的各项政策,不再延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城乡二元体制的设计方案,同时预设政策转接办法,逐步消除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

  朱振中表示,这是市委继今年6月份把《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交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后,再次把关系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交市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充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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