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宅基地使用法 >> 宅基地置换 >> 正文

一突破 两自愿 四统一 万寿村宅基地置换康居房实现双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5:37

  近段时间以来,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万寿村水井湾村民小组村民陈弟林脸上总是笑容常挂:“我搬进了村里集中修建的康居新村,再不住随时都可能倒塌的土墙房子了。我补了3万多元,住进了和城里人一样的花园小区,还腾出了120平方米左右的宅基地给集体搞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集体经济发展了,又可以改善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这样的双喜临门,我能够不高兴吗?”

  陈弟林仅仅是万寿村通过宅基地置换康居房实现双赢的见证者之一。

  以土地换住房,修建农村康居工程是万寿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尝试。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万寿村党总支书记王盛维认为,宅基地置换康居房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二是可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增加新耕地。农民按康居工程成本价购房,每平方米至少可以减少建设成本300元左右。拆掉原住房,腾出屋基地,每户至少新增耕地面积0.5亩,可节约集体建设用地180余亩。

  万寿村位于城区北部11公里处,辖有18个村民小组959户共3068人。在新农村建设中,村支两委在对村民意愿调查中了解到,居住在万寿场镇附近的村民反映居住环境较差,部分村民有意集中修建房屋。随后,村支两委班子立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经多次召开村民会议协商后,决定采取以宅基地置换的方式,在万寿场附近集中修建康居房。

  为发挥康居工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将万寿村确定为土地流转建设康居工程试点村,积极申报确定为重庆市级示范工程。

  据悉,该村康居工程实行“一突破、两自愿、四统一”模式。“一突破”即康居工程用地突破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界限,在全村范围内统一调配用地。“两自愿”即参加康居工程的社员户必须自愿,参加康居工程的社集体必须自愿。“四统一”即康居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价格、统一办证。整个康居工程预计投资3800万元,占地面积51134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250套,二期工程建设200套。目前,该村已经完成了康居工程一期建设。二期建设正在顺利推进中,预计明年初可以全面完成。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