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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试点取消城乡户口差别 宅基地置换城镇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5:36

  不想住在农村了,可以用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置换城镇房产,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也将可以无障碍转移接续。昨天,中共长沙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召开,讨论并通过了《中共长沙市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审议稿)》。长沙将从现在起启动试点,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之间差距。

  公民户口拟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010年,启动试点;2011年到2012年,重点突破。《纲要》提出,要从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管理体制六个方面推进一体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在不久之后,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将不再有性质差别。《纲要》明确提出,要创新人口户籍制度,适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依公民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同时,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资产收益等依附在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城乡差别和政策限制都将逐步消除。根据《纲要》,市内户口准入制也同时降低门槛,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市内户口准入制度。实行以身份证为核心凭证的社会管理模式。据介绍,这意味着将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加快人口由农村向城镇、小城镇、大中城市梯度转移。

  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接续

  《纲要》指出,长沙将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安置办法,贯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通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范围内无障碍转移接续将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也将同时推进。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试点以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置换城镇房产

  在土地方面,《纲要》提出,要完善农民承包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益,提升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价值。鼓励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积极稳妥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保障、以宅基地永久使用权置换城镇房产试点工作。这事实上是鼓励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生活,而城市人口在农村尤其是生态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生活。从生活方式的互相渗透和融合来推动城乡一体化。

  “三规”融合,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联合管理

  按照《纲要》,长沙将实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城乡“三规”融合,并将在试点总结基础上,建立涵盖规划、环保、建设、国土职能的乡镇联合管理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功能。同时将注重保持城乡个性,彰显城乡魅力。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长沙将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通盘谋划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城乡对接延伸,做到布局统一规划、项目统筹安排、功能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联合共建、联网共享。

  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凡是不违反法律规定、财产权益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并将制定农村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促进措施,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种限制,引导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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