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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物业税”醉翁之意在涨房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4:52


正文:征收“物业税”醉翁之意在涨房价

日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了7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是,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他的理由是,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征收物业税的政策,在房子的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以缓解供求紧张的矛盾,从而达到抑制高房价的目的。

这一招指南打北。征收物业税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推波助澜涨房价。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遏制房价的名义推高房价,这并不是买房人没有根据的主观感受,而是长期以来的实践认知。有一个很浅白的道理是,商品的税收必然打入成本,最终还是摊到消费者头上,从而就抬高了价格。征收物业税从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对于买房人来说,必然面临房价上涨。

我们首先要明晰征收物业税会带来什么后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而房地产协会负责人嘴巴上所说的意图,其公信力有多高,恐怕要通过民众利益和非利益相关体的专家说理的审判,才有可能被确认。以抑制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来降低房价,历来被证明是无效的。因为投机性需求,并不构成房产消费主流,仅仅一小部分。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并不是拉动房价的主导因素。所以一定要在这里动手“遏制房价”,就不是什么挂在嘴皮的善意,也不是什么“好心办坏事”,而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明为遏制,实为抬高房价。人心自有明镜,玩什么迷踪拳,胡里花哨的都没用。

“居者有其屋”是发展房地产业的目的,而利润是副产品。中国房地产业除了利润之外,更多的应是社会责任。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开发出来的房产,构成主体的应该是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以高档商品房作为补充,这是中国房地产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国情本身决定的。

问题在于现实发生了倒置:房地产市场以高档商品房为主体以经济适用房为补充。如果对商品房的价格进行遏制,限定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这种倒置也非完全不可。可是商品房的价格一路疯长,而某些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协会等中介,却想方设法把房价抬上去。地方政府的动机是政绩和财政,而某些协会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甘愿当房地产富豪的代言人,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表机构。其实,要涨就直接涨吧,为什么还要找块本不该自己披的遮羞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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